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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八批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8阅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八批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0]128号)精神,现就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要求
申报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58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申报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8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申报条件规定
(一)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条件
按照 皖人社发[2009]43 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近五年,学术科研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的重大成果,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多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奖励(主要完成者)。
2、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成果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多项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三等奖及相当奖励(主要完成者)。
3、在完成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多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奖励(主要完成者)。
4、我省某学科、专业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为推动该学科、专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社会效益。
(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条件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 皖政办[1996]36 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近五年,学术科研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能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动态,对学科发展有突出贡献,作为主要带头人申报到新的博、硕士点或学科专业,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2、基础知识理论扎实,专业学术水平高深,作为第一作者在一类期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受聘担任国家规划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
3、科研或开发能力强,主持三类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二类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证书;
4、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在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相当奖励(主要完成人);
5、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或《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五份);
3、有关证明材料按身份资历证书、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科建设等类别顺序装订成一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单位公章);
4、附件1、附件2、附件3按既定格式和版页填写相关内容,单位汇总集中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人事处邮箱:rshc@ahau.edu.cn .
5、申报材料须于201089日报送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宣传通知内容,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教授。
联系人:吴永辉联系电话:5786165
校 人 事 处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1年教师培训进修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派骨干教师参加2010年下半年国家精品课程培训进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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